子公司与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达成“长春胺治疗肺纤维化”合作
2023年10月,拓新药业子公司河南省核苷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新药业核苷药物研究院”)与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共同签署《专利实施许可及合作开发协议书》,三方将合作开发长春胺临床新适应症(治疗肺纤维化)项目。 根据协议,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将其共同拥有的发明专利“长春胺及其盐在制备治疗与外周神经元轴突损伤、糖尿病足及肺纤维化药物中的应用(zl202111435423.2)”中的“长春胺在治疗肺纤维化应用”方面的使用权独占实施许可给拓新药业核苷药物研究院,许可期限至2041年11月28日。同时,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将向拓新药业核苷药物研究院提供长春胺治疗肺纤维化药效学研究资料并协助申请临床试验。 拓新药业核苷药物研究院将在长春胺治疗肺纤维化药效学研究资料的基础上,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申请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并在ⅲ期临床试验足够支持长春胺治疗肺纤维化新适应症注册申请后,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提交长春胺药物新适应症的上市申请,并完成产品上市。